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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制止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2-26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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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纪委文件

川纪发〔2009〕28号

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厅

关于坚决制止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各市(州)纪委、监察局,省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处):

中央和省委对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问题高度重视,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纪律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近年来查办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信访举报情况来看,一些地方、一些单位有的领导干部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目无法纪,在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建设、干部提拔调动等方面以权谋私,收受私营企业主、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有的领导干部自律不严,利用逢年过节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所送"拜年钱"、购物卡;有的地方和单位无视纪律规定, 以"奖金"、"补助"等各种名义违规向领导干部送现金和有价证券等,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必须坚决刹风正纪,坚持不懈地严肃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问题。现重申和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严禁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规定

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是中央和省委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基本要求,是一项明确的纪律规定。从近年来查处腐败案件看,不少领导干部蜕化变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都是始于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从不敢收到习惯收,从收小钱到收大钱,从小节不保到大节丧失,最终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受到党纪国法严厉制裁,教训十分深刻。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对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 券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 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严禁领导干部授意或纵容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严禁向领导干 部及其配偶子女赠送现金、有价证券;严禁任何单位以"奖金"、"补助"等名义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要及时向组织报告,对已收受的现金和有价证券要主动如数上交,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收多交少、边交边收的行为。

二、要坚决整治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的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职尽责,坚持对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制止领导干部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要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要集中开展专题教育,通过上廉政党课、 谈心交心等形式,引导领导干部算好政治账、声誉账、经济账、 亲情账、健康账,做到知足、知惧、知交、知责,认清自己的身份、检点自己的言行、珍惜自己的名誉。要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帮助领导干部严格区分正常交往与违纪违法的界限,警惕人情往来遮掩下的腐败行为,明辨是非。要加强日常监督,把遵守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规定的情况, 列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 内容,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各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旗帜鲜明,公开作出拒收现金、有价证券的廉政承诺, 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要督促所属单位及系统的干部公开作出廉政承诺,坚决抵制和制止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的行为, 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的,要在严查严处的同时,深入剖析并通报典型案例,集中开展教育整治,坚决刹住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的歪风。

三、要严肃查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的行为

加大对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行为的查处力度,是刹风正纪、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力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执行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停职,再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对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情节较轻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 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或行政撤职、开除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现金、有价证券的,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对领导干部无视纪律规定送现金、有价证券的,也要严肃查处,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对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要扎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各地各部门要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 严禁违规打麻将、参与赌博,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严禁走亲访友要求基层安排接待等方面的纪律规定,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防患于未然。要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党政机关一律不准搞相互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大吃大喝、搞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严禁组织公款旅游,减少年终评比表 彰奖励活动,控制茶话会、联欢会数量和规模,弘扬新风正气, 抵制不良风气。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而且要切实履职尽责,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地各部门贯彻本通知情况,要及时报省纪委、省监察厅。

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厅

200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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